为进一步标准网络司法拍卖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我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树立和办理网络服务供给者名单库的方法》,对全国性网络服务供给者名单库的树立和办理进行标准。依据上述规则,网络服务供给者入库采纳自愿请求的方法,经公告,截止2016年9月30日,共有48家网络服务供给者递交了请求材料。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服务供给者名单库评定委员会经过托付第三方评价组织评价方法对悉数申报材料来评定,依据评定和投票成果,以下网络服务供给者供给的网络司法拍卖渠道归入名单库(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