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客户委托,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和广州市航晴宝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委托方所有的一艘散货船“新海通19”轮进行第二次网络公开竞价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起拍价:1080万元人民币/年;(本次竞拍按每年租金进行竞价,光船出租的租期为3年;竞价成交的,租金按季度预付)
本公告所提供的有关船舶图片以及船舶概况等资料仅供参考,意向竞租人可在公告期内自行前往约定停靠地点对船舶进行现场勘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自有船舶6艘及以上,自有船舶运力合计不低于50万吨;具备良好的管理船舶能力,有专门负责船舶管理的部门或团队及海务、机务专职管理人员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均可参加竞价。
参与竞租人须在广州航运交易买卖平台()登录,注册会员账户。上传报名材料包括:
(二)竞租人身份证明文件:请在报名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件、经办人证件、授权委托书、授权人签字样本等。
(四)竞租人自有船舶的船舶所有权证书(6艘及以上)、船舶登记证书、船舶吨位证书、安全管理体系认证(DOC)、组织机构证明、人员资质证书、船舶管理团队人员的社保或劳动合同等。
(五)本次竞价活动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请在以下对应时间内完成报名材料提交。
竞租人完成网络竞价报名后等待竞租人身份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网络报名成功,方可参与本次的网络竞价。竞租人报名竞租,视为充分知晓、接受和遵守该本公告及附件出租方条款的内容和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竞价实施办法。
本次竞租保证金为100万元人民币。竞租人保证金须于北京时间2025年4月8日12:00前到账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如下监管账户(原则上不允许代付)。竞租人缴纳保证金,视为对本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本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逾期到账的竞租人视为无效竞价方。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中标竞租人(以下称中标方,即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将在船舶光船租赁合同签署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标的船舶完成交付后,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凭交付完成通知向委托方不计息划转该保证金,该保证金自动抵扣中标方应付的履约保证金。竞价未中标的,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不计利息退还竞租人。竞价成交,但交易出现中止或终结情形时,如果中标方与委托方产生争议,竞租保证金由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谨慎保管,直至根据争议双方和解协议、或生效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定支付。
竞价时间分为定时报价阶段和延时报价阶段。北京时间2025年4月8日14:00-14:30为定时报价阶段,14:30起为延时报价阶段。竞价时段设置的应价时间截止,最后报价有效的竞租人为中标方;竞价时间截止,所有竞租人均未报价的,本次网络竞价终结。
我司采用广州航运交易买卖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进行网络在线竞价。首次报价不能低于标的起拍价,下一次报价的加价不低于1万元人民币;竞价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延时报价阶段,4分钟倒计时内如果有竞租人出价,系统立即重新倒计时4分钟。直至最终无人出价,系统最终显示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标的竞价中标方。
竞租人须谨慎出价,并谨慎保管自己的账号和密码,所有本账号的操作,均视为本人操作并对自身行为负责。每个会员账号仅能在一台终端设备登录,为保障竞租人的正常参与,建议使用电脑操作,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IE浏览器(11),请勿使用电子设备出价。
竞价活动的时间以广州航运交易买卖平台网络竞价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租人自身问题造成时间不符而未按时参与竞价或因竞租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影响正常竞价,委托方、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和广州市航晴宝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和)第三方问题造成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委托方、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和广州市航晴宝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和广州市航晴宝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将发布补充公告并说明中断事由,等网站服务回到正常状态后发布新的竞价公告,按新的竞价公告组织完成网络竞价。
竞价结束后,中标方需于竞价结果产生当日邮件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签署人须与报名时提交的授权人签字样本一致。中标方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后,应与委托方联系,并在1周内签订本公告附件1公示的《船舶光船租赁合同》。如中标方拒绝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或《船舶光船租赁合同》,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方还应承担赔偿相应的损失等法律责任。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有权重新组织实施竞价。中标方应承担重新组织实施竞价所产生的费用,若再行组织实施竞价成交金额低于原竞价结果的,其差价由中标方负责支付。
本次竞价服务费按照光租第1年租金的成交价的1.5%收取,由中标方在签订《船舶光船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支付。
中标方签订《船舶光船租赁合同》后,按《船舶光船租赁合同》条款要求支付全额成交价款至委托方账户。中标方逾期支付的,视为违约,中标方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
本标的船舶交船时间:不早于2025年4月21日,不晚于2025年5月5日,由委托方决定在中国港船。签署船舶交接证明书前,中标方应付清首个季度租金及相关联的费用,以后按季度向委托方预付租金。
本次竞价船舶的租金为含税价格,由委托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交易时产生的所有税费等,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以船舶交接证明书的签署为界,船舶交接证明书签署前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保管责任由委托方承担;船舶交接确认书签署之后,标的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标的的保管责任也由中标方承担。
竞价确定中标方后,中标方需在签订《船舶光船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支付500万元人民币作为船舶光租期间的履约保证金。
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和广州市航晴宝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租人参考,不构成对竞价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委托方与中标方之间就租约履行产生的争议由委托方与中标方自行协商解决。
委托方按照现时现状出租船舶,竞租人一旦支付竞租保证金参加竞价,即视为已完全了解竞价标的的所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船舶证书、船舶状况等有关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竞价标的质量等瑕疵提出异议。
竞租人应当遵守竞价规则,不得阻挠其他竞租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价价格,严禁竞租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价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未尽事宜由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广州市航晴宝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方、中标方协商解决。